请各学院(部)广泛动员宣传,根据类别和条件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人才项目类型及基本条件
各类人才项目和基本条件整理如下表,具体申报条件可详细查阅附件材料:《陕西省“千人计划”实施办法》《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及《2017年申报通知》。(亦可查阅陕西党建网https://www.sx-dj.gov.cn)
主项目子项目资格条件支持政策
通用条件选择性条件
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引进时未全职来陕工作,引进后须全职来陕工作3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二)在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三)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后)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关键技术;(四)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五)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100万政府奖金, 授予“陕西省特聘专家”称号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在省内有稳定的合作单位,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够作出实质性贡献。引进后须在我省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50万政府奖金
外国专家项目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8周岁,身体健康,引进后须全职来陕工作3年以上。100万政府奖金, 30万-1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授予“陕西省特聘专家”
青年
项目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申报时未全职来陕工作,引进后须全职在陕工作6年以上。60万政府奖金, 30万-1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国内顶尖专家,引进后一般应当全职来陕工作5年以上(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或者提名人选;(二)欧美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三)外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五)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六)其他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200万政府奖金
文化艺术人才项目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来陕工作,或者来陕工作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来陕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来陕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按照创新长期和创新短期项目标准
备注:已在陕工作的申报人来陕时间应为 2015年6月30日以后。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 1日 。
绿色申报通道:符合我省“千人计划”各项目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人才办审核的程序,可直接作为引进人才建议人选。
(一)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二)国家科学技术奖(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四)其他国家部委重点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授予人才荣誉头衔的专家。
以上所列各项条件均适用于我省以外区域获奖者或入选者,对于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用人单位按照程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省委人才办直接报送。
特支计划杰出
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国内前沿领域,在基础学科、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方面有重要发现,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技术创新,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全国学术(创作)前沿,研究(创作)成果有重大学术影响或重大社会影响。“一事一议、按需支持”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应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部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医学专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方向应属于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要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最高100万元的特殊支持,用于技术研发、课题研究、成果转化、文艺创作、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申报者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或主持重大文艺创作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研究成果或创作作品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
教学
名师申报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国家“万人计划” 教学名师的除外)称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在陕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满10年,近3年(2013—2016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50万元-60万元的特殊支持,用于教育思想研究、教学方法创新和教学团队建设等。
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7周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100万元-20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30万元-60万元的特殊支持,用于开展前瞻性、预研性自主选题研究或文艺创作等。
说明:以上各项目申报者均应为在陕工作3年以上。
“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规划和较为完善的创新体系。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主攻方向与前期成果之间应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和延续性,有明确可行的主攻目标和发展规划。围绕主攻目标统筹兼顾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合理设置若干个紧密关联、相互支撑的子目标,形成系统完善、结构合理、现实可行的创新目标群。围绕创新目标群,科学配置人、财、物及科研项目等各类资源,有规划地培养青年人才,形成符合发展需要的创新体系。
(二)创新能力和业绩突出。研究水平居行业或领域省内领先、国内一流,近五年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得到业内公认,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可跨单位协作。
(三)拥有高水平的带头人。每个创新团队应明确1名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在国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特别突出的企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人可放宽至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工作经历;主持重大科研(课题)任务,研究工作具有重要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具有省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对团队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团队带头人人事关系不在申报单位的,要确保每年在申报单位(跨单位合作的在牵头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
(四)结构稳定、合理。团队应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梯队结构。提倡创新团队成员的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成员应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所在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
(五)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应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已初步形成较明确的核心价值观和团队文化,对今后团队的组织管理模式和具体措施以及如何把团队打造成高效的学习型组织有明确可行的设想和方案。
(六)具有良好的支撑条件。申报单位有比较完善的配套支持措施,具有完成创新任务所必备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硬件基础。对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创新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一)省内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牵头设立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人才群体,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以及国家部委“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等领军人才领衔的高层次创新团队。
(三)依托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创新团队。
(四)主管部门、所在地方和单位扶持力度较大、支持措施扎实。创新团队支持期为5年。
团队带头人每年10万元,团队成员整体每年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视同政府奖金)。用人单位每年为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创新团队分别提供不少于20万元和1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支持期内用人单位分别提供不少于100万元和50万元的综合建设经费(不含年度配套科研经费)。
说明: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可同时申报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项目(杰出人才项目除外)。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择优推荐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二)申报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2.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信息准确,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3.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也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
4.已入选我省原“百人计划”和获“三秦学者”聘期内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千人计划”和“三秦学者”创新团队计划。
二、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千人计划”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7年陕西省“千人计划”申报书及附件、引进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要求参见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2017申报通知》。
(二)陕西省“特支计划”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7年陕西省“特支计划”申报书及附件、“特支计划”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特支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要求参见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2017申报通知》。
(三)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7年陕西省“三秦学者”申报书及附件、团队简要情况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团队带头人简要情况表和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要求参见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2017申报通知》。
说明:
1.为了提高效率、避免浪费,申报材料先向学校提交1份纸质和1份电子文档,待学校对申报材料审核完毕后,将按照《2017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份数。
2.请申报人做好申报资料的各类材料电子件、扫描件等收集与备份,便于后期及时方便的制作副本。
三、报送时间
以上各类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周五)下午6:00前,按申报材料要求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韩华 靳鑫
联系电话:8231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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