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做好西京学院 2016 级研究生创新基金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学校对研究生创新活动提供创新基金支持。现就做好 2016 级研究生创新基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内容要反映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要符合我校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应用领域。
2.研究生创新基金的项目主要用于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资助研究生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其成果以参加研究生创新大赛为必
要条件。
3.研究生创新基金的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竞赛的作品等)应与创新基金题目基本相符,且时效在创新基金实施期。
4.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请额度须与创新基金的预期成果相匹配。
5.研究生创新基金取得的成果及知识产权归西京学院所有,部分优秀作品将遴选入学校研究生成果展室保存。
(二)申报要求
1.研究生按要求填写《西京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研究生处网站“资源下载”),进行申报,各学院学术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2.各学院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西京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汇总表》(见附件),并于 12 月 19 日前将《西京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西京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办理。
3. 以上材料 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yanglei@xijing.edu.cn。
二、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立项、实施、结题工作
(一)项目立项
1.研究生处组织专家按照“依靠专家、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正式立项。
(二)项目实施
项目以研究生为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施。
(三)项目结题
1.项目完成后,由相关培养学院组织结题答辩验收。
2.结题须提供结题报告、项目成果(实物或作品)、获奖证明等。
三、研究生创新基金的资金管理工作
(一)项目立项后,指导教师可先行全额借款用于项目运作。
(二)报销条件:
1.研究生创新基金使用范围按《西京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规定》执行。
2.除提供结题报告外,只提供项目成果(实物或作品)的,至多报销 50%的立项额度;只提供参赛获奖证明的,报销 50%的立项额度;同时提供项目成果(实物或作品)和参赛获奖证明的,报销 100%的立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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