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温馨提示,具体相关信息如下:
考试时间:12月23日-12月24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所有考场均安排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长安区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请考生12月22日12点前至我校南校区查看考场,熟悉路线,以免贻误考试(开考后15分钟禁止入场)。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和考点说明携带文具,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全部按照违规处理,涉嫌触犯刑法修正案(九)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
普通考生:可携带黑色签字笔、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等电子设备;严禁携带橡皮、修正带、涂改液、文具袋、水杯、饮料瓶、纸巾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严禁携带计算器(招生单位备注允许的科目除外)。
MBA、MPA考生:严禁携带任何文具,文具由考点提供;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等电子产品;严禁携带水杯、饮料瓶、纸巾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电子核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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