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陕西师范大学坐落于古都西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之一,也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高校,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被誉为中国西北地区 “ 教师的摇篮 ” 。学校为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生源选拔机制,特别发布关于2018年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的通知。下面是通知的具体内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教育博士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等。
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
③获得省部级表彰及荣誉称号,在基础教育领域中有重要影响者。
④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者(二等奖及二等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
4.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符合招生单位具体要求(登陆相关学院网站查询)。
5.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务必于2018年1月12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招生学院(如邮寄材料,请务必使用邮政EMS邮寄,确保在1月12日前寄达)完成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
2.两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1份。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于本人来校参加考核时交验)。
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和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证明信。
5.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说明材料,特别成就(获得表彰奖励、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公开发表的高层次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等。
6.英语水平与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三、资格审核
1.招生学院(研究院)初审:2018年1月15日—16日,招生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导师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建议准予参加“申请-考核”者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研招办复核。
2.研招办复核:2018年1月17日—18日,研招办对招生学院(研究院)初审通过者进行复核,研究生院复核结果反馈回招生学院。
四、考核与录取
招生学院于2018年1月24日前依据本单位工作方案组织对申请者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三部分。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的考核以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的考核采取面试或其他方式进行。
学院综合申请者条件和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办进行录取检查。拟录取人员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申请须按照我校博士网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4.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对申请者的进一步要求、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实施细则等。
5.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相关导师应充分利用好该办法,积极招收优秀生源。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通知的相关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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