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进一步提升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文学院决定从招生名额中拿出三个名额用来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为此发布了关于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18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下面是通知的具体内容:
一、招生专业、招生名额
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均可开展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录名额为3名,占用文学院招生指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6.申请者近五年学术研究应满足下列条件的两项:(1)在国内外高层次学术期刊(CSSCI、SSCI、A&HCI)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两项(含在研);(3)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含在研)。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于2018年1月12日前向我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共计6项:
1.《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
2.2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于本人来校参加考核时交验)。
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和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证明信。
5.本人自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6.英语水平与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四、资格审核
学院统一组织对申请者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专家组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以及对进入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设想。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外语水平以及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五、综合考核与录取
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三部分,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的考核以面试或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的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说明:
1.提交专业背景资料
考生应提交书面的专业背景资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前期科研成果与研究基础、专业方向兴趣、入学后拟开展的研究设想、未来发展规划等。附件包括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面试
申请者详细陈述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工作经历,从事过的学术研究,入学后拟开展的研究等。并现场汇报一项原创性科研成果接受评委质询。
学院结合申请者基本条件和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办进行录取检查。拟录取人员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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