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简称“上大”,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国家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千人计划”、“111计划”。
1922年10月,国共合作曾创建上海大学,1927年被国民党当局强行关闭。198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复办上海大学。1994年5月,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上海大学、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合并组建为新的上海大学。
一、专业介绍
1980年4月经上海高教局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同意,上海大学文学院建立社会学系(前身为上海复旦大学分校社会学系),这是1979年社会学学科在中国大陆恢复研究后,在大陆高等院校中最早设置的社会学系。2000年,社会学系获上海大学文科唯一博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成为上海市教委重点支持的学科,同时也成为国家211重点资助学科。
社会学是系统地研究社会行为与人类群体的学科,起源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从社会哲学演化出来的现代学科。社会学是一门具有多重研究方式的学科。主要有科学主义的实证论的定量方法和人文主义的理解方法,它们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发展及完善一套有关人类社会结构及活动的知识体系,并以运用这些知识去寻求或改善社会福利为主要目标。社会心理学研究个体和群体在社会相互作用中的心理和行为发生及变化规律。社会心理学在个体水平和社会群体水平上对人际关系进行探讨。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级管理人才,经上海市学位办批准,我院拟开办社会学专业社会心理学方向在职课程进修班。
二、培养目标
1、通过教学使学生对社会心理学这门学科的性质、现状和发展有所了解;
2、掌握社会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事实和基本理论;
3、了解并实践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4、明确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思路和范式;
5、培养学生对社会心理学的兴趣,以及分析社会心理现象,研究社会心理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优势
1、社会心理学是心理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受到来自两个学科的影响。是研究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现象的心理学分支,它揭示机能的心理,丰富我们社会的灵魂;
2、社会心理学在社会背景中,通过探究和环境如何相互作用而产生有意义的思想、感情和行为,社会心理学家帮助编制出丰富多彩的人性锦织,结合我们的研究智慧,投入到人际关系、应用管理等实际运用中,使我们终身受益。
四、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
五、课程设置
六、收费标准
课程费用:20000元、报名费:100元(书本、资料费、学杂费及专题讲座费另收)
注: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七、学习方式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
2、上课形式:周六、日,遇节假日顺延;学制2年;
八、报名手续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1 寸免冠照片 3 张;
3、填写在职人员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可电话预约报名)。
九、证书及学位
1、按期修完规定课程且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上海大学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符合条件者(获得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可申请我校硕士学位;
3、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和“外语”全国统一考试;
4、在有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三千字论文一篇;
5、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由上海大学授予“社会学专业”硕士学位。该硕士学位证书与在校硕士学位证书统一编制电子注册号。
十、联系方式
上海教学中心
咨询电话: 19121298521 孙老师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360号源达大厦18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