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简称“上大”,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国家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千人计划”、“111计划”。
1922年10月,国共合作曾创建上海大学,1927年被国民党当局强行关闭。198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复办上海大学。1994年5月,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上海大学、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合并组建为新的上海大学。
一、专业介绍
1980年4月经上海高教局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同意,上海大学文学院建立社会学系(前身为上海复旦大学分校社会学系),这是1979年社会学学科在中国大陆恢复研究后,在大陆高等院校中最早设置的社会学系。2000年,社会学系获上海大学文科唯一博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成为上海市教委重点支持的学科,同时也成为国家211重点资助学科。
社会学是系统地研究社会行为与人类群体的学科,起源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从社会哲学演化出来的现代学科。社会学是一门具有多重研究方式的学科。主要有科学主义的实证论的定量方法和人文主义的理解方法,它们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发展及完善一套有关人类社会结构及活动的知识体系,并以运用这些知识去寻求或改善社会福利为主要目标。
“社会工作”是一门培养职业社会工作者和社会事务高级管理人才的新兴专业,是一个在社会进化发展过程不可或缺的倡导和实践“助人自助”的职业。社区管理是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繁荣,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动。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级管理人才,经上海市学位办批准,我院拟开办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方向在职课程进修班。
二、培养目标
1、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工程技术及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和管理、组织能力,能从事社区服务与物业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学员应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知识,了解社会学的理念和方法;
3、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善于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从事正常生活并获得发展;
4、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有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工作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能力;
5、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善于了解国情,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专业优势
1、社会工作专业在国际上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在中国已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欢迎。由于社会工作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具有关怀社会、服务社会、具备社会工作价值观、方法和技巧综合运用的专业素质,学生毕业后将有较广阔的就业领域,可以从事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事务管理、社区事务管理、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搞好社区管理,有利于通过社区规范来调解和整和社区中的矛盾冲突和利益纠葛;搞好社区管理,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发展;搞好社区管理,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革的深入推进。
四、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
五、课程设置
六、收费标准
课程费用:20000元、报名费:100元(书本、资料费、学杂费及专题讲座费另收)
注: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七、学习方式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
2、上课形式:周六、日,遇节假日顺延;学制2年。
八、报名手续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1 寸免冠照片 3 张;
3、填写在职人员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可电话预约报名)。
九、证书及学位
1、按期修完规定课程且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上海大学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符合条件者(获得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可申请我校硕士学位;
3、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和“外语”全国统一考试;
4、在有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三千字论文一篇;
5、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由上海大学授予“社会学专业”硕士学位。该硕士学位证书与在校硕士学位证书统一编制电子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