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二、初试要求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详见准考证通知),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两门考试科目均为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制订,详见“研招网”。
三、复试要求
复试约在2024年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复试中包含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核与专业背景及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具体复试方案、考核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四、录取
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纳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不纳入就业计划。
五、学费和奖学金
学费总额为13.8万元,学费按学年缴付。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每年级奖励20%的同学。同时,还对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学院推荐的公共管理学类学术活动、海外进修予以部分资助。
六、学制和学习方式
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课程讲授主要安排在周末。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七、证书说明
完成全部学业并课程考试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颁发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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