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工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1981年,全国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全国首批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993年,全国首批设立社会科学博士后流动站;1996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和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价;2006年,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0年,进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行列;2011年,入选中组部“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2017年和2022年,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报名条件
本项目仅接受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上海财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1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工作经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高职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初试要求
初试时间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科目共有四门,包括: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150分);④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三个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制订,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金融学综合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四、复试要求
复试约在2024年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具体复试方案、考核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录取
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
本项目学费总额为25万元,学费按学年缴付。
七、学制和学习方式
本项目由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SIIFC)发起,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联合培养,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双休日授课。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八、证书说明
凡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金融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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