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纪委召开第十九次全委会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职研究生解析。11月3日下午,四川大学纪委在望江校区*405会议室召开第十九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同志主持会议。
与会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分别畅谈了自己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并进行了热烈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会确立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的郑重选择。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大家深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全会再次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强音,再次显示了我们党的坚强决心和高度定力。学校纪委和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信心,强化政治定力,跟上中央步伐,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校各项工作。大家深刻认识到,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极端重要性,是中央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分析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作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作为从事党内监督的专责组织和人员,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把握目标、方向和举措,把精神、要求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同时要强化宣讲,真正讲清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一系列问题,促进两项法规在学校的全面贯彻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家一致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严于律己,规范自身权力运行,保证清正廉洁,切实防止“灯下黑”,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研究讨论了学校纪委协助党委起草的《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制度的修改完善。
会议听取了对相关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和审理情况的报告,对纪律处理和问责意见进行了研究表决。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