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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5113考点西南科技大学考区公告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2-14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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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5113考点西南科技大学考区公告已经发布,全体考生及考务人员、各有关单位: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期间举行,西南科技大学考点(5113)为本次考试设置了两个考区,分别位于西南科技大学本部和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现将西南科技大学本部考区的有关安排予以公告(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的考生请登录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考区公告):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提前40分钟(即上午7:50,下午1:30)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即上午8:45,下午2:15)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考试,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请考生在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5日期间,自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考试地点:西南科技大学东1教学楼(第1-35考场)、东2教学楼(第36-68考场)、东3教学楼(第69-90考场)、东4教学楼(第91-113考场)。

  考生可在12月22日15:00-17:00期间到学校东1至东4教学楼现场查看考场安排和其他注意事项。所有考场及所在教学楼在12月22日17:00至12月25日18:00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在此期间,所有人员凭《准考证》或考务工作证进入。

  请考生注意,5113考点的第114-164考场设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注意事项

  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安全保密、考场配置、试卷形式等方面,考生须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5113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场均配备高清摄像头、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无线信号屏蔽仪、指纹识别仪、无线信号侦测设备等防作弊工具,同时将与国家教育考试中心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形成三级互联实时监控体系,全面保障考试的安全顺利进行。

  2.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过程将全程监控。考试结束后,5113考点将把所有视频监控录像备份送交专业机构进行考试视频回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5113考点及相关部门将根据视频回放发现的违纪违规事实(包含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和交头接耳等行为),对相关考生进行处理。

  3.所有统考科目实行全国集中网上评卷,统一采用答题卡作答。请考生注意:【203】日语和【202】俄语使用同一种答题卡,【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使用同一种答题卡。这两种答题卡上均设有科目信息点,要求考生根据考试科目必须准确填涂。其余19科统考科目每科使用一种答题卡。考生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考点统一配置的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用考点统一配置的2B铅笔填涂自己的考生编号及需要填涂考试科目类型。

  4.2018年统考的【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实行“一题多卷”;因此考生取出试卷后,首先须核对试卷是否与试卷袋考试科目名称一致,检查有无漏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异常情况;要注意阅读试卷首页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开考后(8:30或14:00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所延误的时间不予补偿;考生需在试卷袋信封封面和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试卷上填写自己的考生编号和姓名;考生确定无误后,将试卷上的椭圆形 “试卷条形码”(双面胶)撕下粘贴至答题卡上椭圆形的“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

  5.除准考证上招生单位另行规定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一律不允许自带文具,考点已为考生统一配备研究生考试专用文具(内含黑色签字笔1支、备用黑色签字笔芯1支、2B自动铅笔1支、直尺1把、橡皮擦1个、胶棒1支、小刀1把)。

  三、考试纪律

  5113考点的所有考场均配备有专业反作弊工具并辅以视频监控记录,请考生遵守本人报名现场确认时签署的《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树立法治和诚信观念,珍惜个人荣誉,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切勿以身试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均触犯刑法。上述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对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抄袭他人答案,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及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将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在尚未触犯刑法及其他法律的情况下,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考生的准考证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5.考生请勿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如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携带上述物品(手机除外),将按违纪处理;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者,无论手机开机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6.考生请勿携带手表等计时器进入考场(考场内置有挂钟为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7.考生请勿带走考场发的任何物品,包括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和文具等,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8.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笔,如继续作答,将按违纪处理。

  9.考生的违纪、作弊情况均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且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或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10.举报电话:0816-6089051(西南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0816-6089117(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电子邮箱:yzb@swust.edu.cn。

  四、特别提示

  为防止意外发生,保证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请每一位考生在考前务必了解、熟悉考区的临时避难安全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2018年的考试工作在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已从指挥体系、考场安排、考务管理、应急预案、卫生防疫、交通运输、后勤保障等各个环节做好了充分准备和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放心,并祝愿全体考生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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