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西部红烛精神”和“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38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程光旭教授,校长游旭群教授。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三、初试、复试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和我校要求后,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四、录取
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在职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学制、学费、学习方式
学制:2.5年
学费:2万/学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 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 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 学习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