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概念界定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7年起将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政策说明
除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单独考试和“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外,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所报考的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我校专业目录中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招生专业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考生(不含推免生)携带报考点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应当按规定交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其他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初试日期
12月21日-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地点
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2020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六)录取
1、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6)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
(七)学制、修读年限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其它
1、我校在研招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将有所调整。
2、《2020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4、我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5、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6、我校 2020 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7、我校 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8、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