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为我国最早兴办的高等学府之一。学校是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个校区。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以“国家使命担当、全球科教高地、服务陕西引擎、创新驱动平台、智慧学镇示范”为目标,在4个领域上建立了8大平台、25个研究院和100多个科研基地,服务于学校研究生培养。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a、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b、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时间:10月10日—31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的网上公告和报考须知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6111)按规定接受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
(2)报考我校的户籍在陕西或工作单位在陕西的往届毕业生;
(3)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应届生)。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
外省考生报考我校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报名点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现场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条件)邮寄提交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现场确认,否则现场确认无效。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经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三、初试
初试时间:12月21、22日(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安排在12月23日进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复试
复试时间:3月中旬。
1、复试工作由学院(部、中心)组织,复试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相关学院(部、中心)网上通知。
2、同等学力人员(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分数线发布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并取消录取资格。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人员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体检工作由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
学费26400元(参考学费)。
六、住宿
学校在满足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住宿需求的前提下,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施行申请住宿制,住宿费标准按照协议执行。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
1、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5年;
2、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按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目前已经与华为、百度等世界知名企业开展了合作,并在苏州、青岛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
3、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5、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
6、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
7、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