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开学之际,都有大量新学员加入高校MBA、EMBA课程,其中不乏公费就读的国企管理层人士和政府官员。
近日,人民日报报道称,《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获得审议通过,其中的一大亮点,是对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职务待遇、业务消费进行了很大力度的调整。调整之后,国企负责人获取在职学位、参加MBA(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等课程而产生的费用,须由个人承担。
“职务消费”提法被取消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日前在接受人民日报等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意见》出台,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为“职务消费”戴上紧箍咒。其中,《意见》首度将央企负责人履职过程中的必要花费,统一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两大项,“职务消费”提法将被取消,管理更趋于规范化。
“这个文件合理界定了国企领导人履职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履职待遇就是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必要的业务培训;还要发生一些费用,我们把它规范为业务支出,就是四项———国内的差旅费、临时出国出境的费用、招待费用和通讯费。除了国家规定的这些,国企领导人不能有其他的公款职务消费。”徐福顺称。
徐福顺指出,《意见》里能量化的标准都量化了。比如用车、办公室面积都有规定。另外,培训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主要是指参加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企业负责人获取在职学位、参加MBA、EMBA等课程而产生的费用,今后须由个人承担。
徐福顺透露,未来半年内国资委等部门将出台进一步的细化标准。对央企所属的二、三级企业,都要有规范的制度。另外对地方的国企,明确由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地方情况,参照中央办法,制定相关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
按相关标准,首批受到新的薪酬制度约束的负责人将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通过市场化选任的不受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