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和方向设置
培养具有较强国际视野、熟练外语应用能力、扎实会计专业功底、富有创新思维、能够在不同的文化、经济、法律与管制环境下,在各类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和中介组织中从事高层次会计、审计、财务与投资工作的全方位的管理型和领导型会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凡是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的在职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