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完成学业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须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部分专业(领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