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国家重点高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大学。
为帮助在职人员进一步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需要,帮助学员掌握更加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提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决定在学院本部开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公司与金融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法学(经济法学方向)报名条件
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在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在取得学士学位满一年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