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单证)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为进一步做好中国矿业大学2018年12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学分自查及提前毕业申请
9月14日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请对照本年级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生手册,完成学分自查工作(包括课程学习学分、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学分等)。
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请及时在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中填写登记相关材料和成果,并按要求完成学分审核工作;未达到培养方案及学生手册规定的培养各环节学分要求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送审和答辩。
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请填写个人《提前毕业申请表》并交研究生院学籍服务中心审批;拟提前申请学位的在职攻读学位硕士生请填写个人《提前申请学位申请表》,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批。
(二)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和评阅
1.博士:
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组织盲审;研究生院常年受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约为50天。
学位论文撰写完毕的博士研究生,可通过新版“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进行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并按学院要求将学位论文提交学院进行“查重”检测。检测合格后,研究生需正式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按“盲审”要求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审核,同时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以下简称“论文送审申请表”),由导师和所在学院逐项审查并填写意见后,将“论文送审申请表”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意见安排校外送审。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论文博士”)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需携带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及省部级科研奖励证书原件等)到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符合申请学位要求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2.硕士:
9月14日前:拟于2018年12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通过新版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出学位申请,完成论文评审预报名工作。在职攻读学位硕士生需按要求提交电子照片,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预报名工作。
9月19日前:各学院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预报名审核工作,并将汇总的拟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名单报学位办公室。
9月下旬:组织硕士论文抽查,确定学校统一送审学位论文人员名单。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进行抽查。被学校抽查到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统一送审;未被抽查到的,各学院应按照不低于所有申请学位人数20%的比例进行双盲送审。
10月16日前:被抽查到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约为30天。
被学校抽查到的学位论文应先经过学院“查重”检测,检测合格后,研究生应于10月16日16:00前按“盲审”要求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审核,同时需填写“论文送审申请表”,由导师和所在学院逐项审查并填写意见后,学院统一将“论文送审申请表”交研究生院。
3.送审学位论文要求:论文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
4.由学校统一送审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提交论文,可参加下一次的学位申请,但论文仍由研究生院统一盲审。
5.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论文答辩
1.集中答辩
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应在12月1日-10日之间由学院统一聘请答辩委员,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集中组织答辩;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由导师自行组织,也可以由学院在集中答辩时间内组织安排,但须在12月10日之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优博奖学金获得者、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立项负责人、江苏省创新工程立项负责人应在答辩前通过结题考核,未通过结题考核者不予受理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答辩前,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论文评阅书》;(2)《培养计划》;(3)《研究生选题情况表》;(4)《研究生选题报告》;(5)答辩专用成绩单(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提供);(6) 答辩表决表(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提前三天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论文答辩公告,未进行答辩公告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3.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须向答辩委员会提供《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登记清单》及论文原件(若学术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须提供经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和论文清样)一份,供答辩委员查阅。
4.各学院应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进行,并对答辩秘书进行培训;答辩决议的书写格式应规范,内容应全面、客观。
5.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完成对论文的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阅后方可作为归档论文提交有关部门归档。
(四)学位申请
1.学校学位授予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每年6月和12月)。根据本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并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前须向学院提供以下学位申请材料:
(1)《学位申请书》;
(2)《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登记清单》及论文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博士研究生提供);
(3)博士学位申请材料PPT文稿(博士研究生提供);
(4)《学位基本数据表》。
2.各学院负责上述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抽查;各学院须将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登记清单》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备查,《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登记清单》须加盖学院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3.研究生院将对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跟踪抽查,如发现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4.各学院应在12月12日前组织召开分学位委员会,审议本学院2018年12月学位授予情况,并于12月14日前向研究生院送交学位申请有关材料。
二、其它
1.未按时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学校本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研究生应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学位论文。研究生答辩和归档用学位论文封皮可在论文印制前到所在学院领取。
3.学位论文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不列入国家和学校保密范围,但因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等原因,需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两年)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应在学位论文送交盲审和评阅前,书面提出 “内部”学位论文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需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导师审核签字,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内部”学位论文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包括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4.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结束三日内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上报,进行学位信息认证。填报结束后需打印《学位基本数据表》,本人签名后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由学院统一交学位办公室归档。
5.论文归档: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向校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学位论文说明:以上网址仅限校园网直接打开,外网必须通过VPN进行身份认证,才可以打开网页)(要求PDF格式)和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图书馆2本,档案馆1本;硕士图书馆和档案馆各1本);博士生还应向学位办提交1本论文,由国家图书馆存档,博士存档论文均需精装。
6.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论文质量监督体系,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签订《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出版发行,接受社会监督。
7.各学院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档案馆关于研究生学位材料的归档流程及有关要求(具体内容查看《研究生学位材料的归档流程及有关要求》)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8.电子照片提交要求:(单证)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制作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具体要求:(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大小最小为210像素X150像素(高X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X33mm(高X宽)。(3)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可以是专业摄影灯,也可以是舞台灯或家用立式客厅灯。(4)要求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为9-10K,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身份证号。(5)电子照片的提交应在论文送审预报名前(9月14日)完成。
9.学位相关表格请前往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学位类表格下载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