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很多被福州大学录取的2018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向我们咨询:福州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是不是要签协议书?怎么签?有没有模板之类的问题。小编的答案是:要签协议书,具体的模板,如下:
甲方:考生工作单位/单位所在地码(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乙方:福州大学
丙方:(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乙方按录取标准,录取丙方为 学院 专业(领域)2018级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培养硕士研究生。丙方毕业后应回到甲方工作。
二、丙方须向乙方支付研究生培养费,标准见下表(计费单位:元/全程·生):
专业学位类别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元/全程·生) |
专业学位类别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元/全程·生) |
78000 |
工程硕士 |
电气工程、控制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45000 机械工程领域:36000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33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水利工程领域:30000 |
|
48000 |
|||
45000 |
|||
社会工作 |
39000 |
||
法律硕士 |
39000 |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丙方向乙方支付培养费后,可与甲方另行协商培养费的分担比例。
培养费可一次或分次缴交(最多三次)。一次缴清的,于新生报到日前3天缴纳培养费;分次缴交的,须于每个新学年的开学注册日前3天缴纳培养费。交好培养费后乙方才允许丙方注册。
三、乙方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乙方准予毕业(毕业证书学习方式注明非全日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乙方授予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时,可自行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丙方研究生学习学籍档案只能由乙方寄给丙方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四、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其工资关系、人事关系、户口、档案均不转入乙方,丙方不享受乙方的助学金,对丙方的管理,乙方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五、丙方应当遵守学校对于非全日制学生在学籍管理、学生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若丙方因故(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和超过规定学制等)不能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乙方不予退还已交的培养费。
六、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到丙方终止学习离开乙方为止。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福州大学2018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如果大家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