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复试安排:
学科、专业 |
招生计划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考核内容 |
教育管理 |
1 |
2018年6月7日13:30 |
文科楼512 |
综合报告及面试 |
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办法:
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关于部分学部(学院)开展2018年第二次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通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核细则及实施办法》。
三、需携带材料(提前30分钟到现场交材料(原件验完返还)、拷PPT):
1、准考证、身份证;
2、个人成果附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几年发表论文;参加课题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3、学术报告打印版7份(文字叙述2000字左右,需附封皮(见附表),不得提交PPT打印版);
4、博士考生信息表7份(见附表)
5、学术报告PPT电子版。
四、综合考核内容:
1、PPT综合报告(20分钟)
综合报告内容为个人自我介绍、学术报告及未来学术规划等,重点讲述学术报告。学术报告的主题应是考生所从事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论题、或是此前从事研究的相关阶段性成果。要求考生所进行的学术报告必须是自己的研究与思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考生汇报时间20分钟。
2、回答专家提问(10分钟)
五、考核办法及录取原则:
考核办法:
1、具体招生录取工作由专业复试考核小组自行组织,考核小组由不少于7名本学科专家组成(副教授以上,其中教授、博导不少于5人)。
2、根据考生综合报告及回答问题情况,分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打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统计平均分;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3、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各部分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部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录取原则:
1、导师招生名额参照我校博导招生暂行规定执行。
2、已通过考核的硕博连读考生须优先录取。
3、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4、各学部、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6、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18年9月入学,其中非定向考生录取时需与我校签订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并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7、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8、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后附:1、学术报告封皮:
2、博士考生信息表
人文学部2018年 专业博士考生信息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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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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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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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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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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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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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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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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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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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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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就读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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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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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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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就读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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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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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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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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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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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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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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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表格后四项信息均为本科以来所取得的成果与实践情况; 2.考生也可在此处补充说明其他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