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督促研究生顺利完成论文和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河北农业大学各培养学院需对2015级及往届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中期检查时间:2018年
二、中期检查组织:以领域或研究方向成立中期检查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导师为中期检查专家组成员必须参加,监督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三、中期检查内容:
(一) 研究生本人向中期检查专家组汇报论文研究进展情况(要求学生作PPT、提供科研记录本)。
(二) 专家组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确保论文隶属于所读领域的研究内容,并与学术型从选题、内容、结论等方面区别开来。
(三)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填写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相关内容,并下载打印《河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四、论文中期检查是培养必经环节,凡没有通过和没有进行论文中期检查研究生,我校不接收答辩申请。
五、 没在《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中填写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将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请相关培养学院提前一周将各领域中期检查时间报研究生学院以便安排督导检查;各培养学院学科秘书将纸质《河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存档。
七、中期考核既是督促环节,也是分流和纠偏的环节。对于未开展研究的同学,导师组(导师)可提出劝退或更换导师的意见,对于论文设计、研究内容存在偏差的问题及时纠正。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8年夏季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盲审通知
凡计划2018年6月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在4月上旬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所涉及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交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分要求:农业推广硕士须达到30学分,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和工程硕士须达到32分。跨学科的研究生必须补修本学科的本科课程。
2、交清全部学费。
3、申请者必须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如培养计划表、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外聘导师表等材料在培养学院有存档材料。
4、研究生和导师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
二、提交学位论文要求与审核结果反馈
1、学位论文须符合《河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学位论文与学科专业领域密切相关,正文字数不少于3万。
2、提交完整论文电子版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前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发送给培养学院学科秘书老师,邮件标题“学号+姓名+领域+学位论文题目”,4月11日由学科秘书把收到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学院非全日制学位论文清单》发送至研究生学院非全日制硕士培养办,进行格式审核和重复率检测。若4月11日未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则不能参加本批学位论文盲审及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电子版论文审核结果于4月16日可联系培养学院学科秘书询问资格审查结果。学位论文重复率要求:学位论文每一部分重复率均低于15%的为合格;不合格的须修改的论文(若重复率高于50%,需延期半年再申请论文评阅),于4月20日9:00前再次发送论文电子稿。第二次检测仍未合格的,需延期半年再申请论文评阅。
3、符合盲审要求的,纸质论文和相关材料由学生提交到研究生学院,提交时间为2018年4月23-24日。
评阅结果将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校研字(2009)14号)处理。
三、提交纸质学位论文时并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全部A4纸打印,签名必须手签。
1、学术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2、成绩单(表一):一式两份,培养学院盖章;
3、导师学术评语(表二):一式两份;
4、论文评阅及答辩申请表(表三):一式两份,研究生、导师、学科秘书、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5、论文评阅意见表: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头各项内容用计算机打印(但姓名处为空白)。
6、论文一式两份:本人姓名、指导教师和校外导师姓名处为空白,正反打印。
四、其他
准备试验记录本和原始数据,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后,预答辩及答辩过程中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