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津医大研教【2018】4号)和《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暂行办法》(津医大研教【2016】2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继续开展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为了保障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办理答辩资格审核将在9月中旬进行。请拟于2018年11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2015级及以前的同等学力人员,务必于2018年9月12日至1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导师单位科教科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一、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1.学位论文(简装)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考核手册
5.发表学术论文的清单、认证书及发表论文复印件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1.学位论文(简装)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考核手册(限2014级及以前专业学位学员)
5.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限2015级专业学位学员)
6.发表学术论文的清单、图书馆出具的认证书及复印件(2015级专业学位学员除外)
请各培养单位科教科老师2018年9月19日上午将办理答辩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注意事项:
1.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辩手续,将视为放弃此次答辩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此次答辩申请。
2.若发表的学术论文尚未公开发表,请提交发表学术论文的清单、图书馆出具的临时证明及导师签字确认的正式接收函、缴费证明(国内期刊)和小样。
3.若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存在并列第一作者,请提交《SCI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申请学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