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10月12日前 |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在自己的教务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按要求维护论文基本信息并上传经由导师审阅后确认同意提交的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的PDF版待审论文(注意:博士研究生上传的PDF版待审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和已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论文,全篇均需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 |
10月13日-15日 |
导师在自己的教务系统中审核学生的答辩申请,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将进入院系申请答辩名单维护中 |
10月16日-17日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报送申请答辩学生名单 |
10月19日前 |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将经由导师审阅后确认同意提交的WORD版学位论文发送至指定邮箱,论文无需隐去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以“作者+学号+论文题目”命名,邮件题目标明为“作者+学位论文” |
10月20日前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返回检测结果 |
10月24日前 |
学位论文未通过查重检测的研究生与导师商议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的修改,提交修改后符合要求的论文查重检测报告至邮箱 |
10月25日前 |
学校抽取盲审名单 |
10月26日—12月9日 |
①学位论文盲审、同行评议及答辩。答辩学生进行答辩后,请及时将答辩结果告知研究生办公室,以便进行系统录入维护。 ②答辩通过的学生进入研究生教务系统进行学位信息的确认,维护论文信息,上传无需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的最终存档PDF版学位论文和已发表的论文PDF版(注意:博士研究生需上传最终存档的PDF版学位论文和已发表的2篇核心期刊论文PDF版,以便集中上报申请博士学位信息) |
10月31日前 |
申请延期答辩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研究生办公室 |
12月11日前 |
研究生提交申请毕业和学位的档案材料及2本纸质学位论文至研究生办公室 |
12月12日-17日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工作材料 |
12月19日前 |
研究生办公室完成研究生学位采集信息审核,研究生提交学位信息采集表至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上报申请学位名单 |
12月20日后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工作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