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办理转专业、转导师的相关程序,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华南工研〔2019〕34号)第十条相关规定,审核各研究生转专业、转导师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者,请于6月19日前(含19日)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打印出申请表,完成申请表相关内容后(包括申请人签名、导师签名等),交至学院教务员。
注意:2018级以前(含2018级)博士生涉及转导师的,原则上转换导师前后学校助学金资助类别不变,2019级博士生转换导师后其助研岗位类别待下学期确定。
请各学院统一审核后,于6月26日下午5点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笃行楼218室)。
逾期本学期将不予办理,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