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国发院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2020年我国15岁到64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68.55%,这比例比日本、韩国、德国、意大利等很多发达国家高,但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因此“十四五”期间是加快建立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的关键窗口期。制定相关政策、建立相应制度,需要对我国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转变后面的主要原因有正确的认识,对计划生育政策有客观的评价。
我国人口出生率的大幅下降发生在上个世纪70年代,这个时期实行的是“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倡议晚婚晚育,延长两胎间隔和减少三孩以上的生育,并未对生育数量进行具体的规定,而“独生子女”政策则到1980年才提出。1970年,我国的出生率为33.43‰,1980年下降到18.21‰,2000年为14.03‰,2019年为10.48‰。从我国与其他经历了生育率由高到低转换的国家看,生育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更广泛的社会经济发展,例如婴幼儿死亡率的下降、女性教育水平的提高、妇女劳动参与率的上升、家庭收入的增加、传统家庭生产方式相工业化生产转变、劳动力由农业生产活动向工业生产转移等等。
上述因素在经济学上的主要体现就是妇女时间成本的上升和养育成本的增加,这是生育率由高向低转化的经济学根源;这一根源也应该是稳定和提高生育率的政策必须考虑的关键因素。
2021年5月31日,中央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这是继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的进一步调整,而且强调“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这标志着生育政策与人口规模、人口结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日趋完善;计划生育政策逐步转变为生育服务政策;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的行动有望步入快车道。
提高生育率,不仅仅需要“消极” 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在政策上为生育数量松绑,而且需要“积极”地建立适宜生育、养育和教育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以释放生育意愿,提高下一代的人口质量。
具体而言,在家庭方面,可以通过制度建设,引导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其中一项值得研究的政策措施是男性育儿假。男性育儿假会起到很多正面作用。首先,实施男性育儿假,可以使因为生育对工作造成的影响比较公平地由丈夫与妻子来共同承担,减少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促进男女性别平等。第二,政策的出台可以让男女双方更合理地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更好地促进男女双方工作生活的平衡。第三,对于下一代的发展和健康的成长也会起到有益的作用。不论是女孩还是这个男孩,如果同时得到父母双方的照顾,肯定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在教育方面,除继续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教育差距,构建公平合理的基础教育体系外,还应逐步把幼儿教育和高中教育纳入免费义务教育体系。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从1986年7月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学龄儿童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到2019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的我国人均GDP增长了15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0倍,在人口老龄化和技术进步的背景下,我国有能力也有必要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通过延长义务教育,其一可以降低养育和教育成本,释放三孩生育政策的潜力;其二可以培养高素质的下一代劳动者,以人口质量的提高来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抓住技术进步的机遇和应对技术进步的挑战;其三可以缩小教育差距,增强教育的代际流动,进而减少收入不平等和收入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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