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了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营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岩土工程:土的本构关系及基本理论研究、桩基理论及土与结构物共同作用研究等
2、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组合结构、结构可靠度、结构抗震、有限元及CAD研究,现代施工技术、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等
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岩土工程灾害预测与防治、土木施工灾害评估与防治、建筑消防科学与技术、在役结构可靠性分析与评估、灾后检测评估及加固等
4、工程力学:结构数值分析及其工程应用、现代高层建筑结构优化与抗震、结构老化寿命评估与加固技术、灾后检测评估及加固
5、环境工程:水工艺与工程
6、市政工程
7、道路与铁道工程
三、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班采取先跟读后参加入学考试的形式,在学习期间通过每年十月举行的在职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和综合测试后,取得正式学籍,已修课程学分四年内有效。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由学位课和选修课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位课由公共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两部分组成。
2.学分要求
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1)学位课程最低学分为20学分;(2)选修课程最低学分为12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表。
五、报名须知
1、学制:在职学习,学制2.5年
2、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一般要求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入学考试:工程硕士班采取先入学后考试的形式。学习期间通过在职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和综合测试后,取得正式学籍。GCT考试含英语、数学、语文、逻辑四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划定本校合格线。综合测试由本学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4、课程设置:以本领域现行工程硕士培养方案为基础依据,必修的课程设置与在校普通研究生基本一致,选修课程根据在职人员的实际需要设置,特殊情况下可由学员单位与学院协商制订。
5、学位授予:取得正式学籍的学员,在我校修满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工程硕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者,可报考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