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6 点击数:1981次 作者:学位办
2016届毕业生:
凡申请2016年学位的毕业生务必于6月15日(星期三)前将学位论文正式打印稿(5份)和电子稿(PDF版)上交院学位办。打印稿请在“原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的签名处手写签名后再提交。硕士毕业生以所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位办,博士毕业生统一交至班长处,由班长提交。延期毕业和同等学力者可自行提交至学位办。
为了更好的迎接国务院学位办、上海市学位办对毕业生学位论文的最终抽检,希望申请2016年学位的毕业生根据答辩等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后提交。
特此通知!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