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心理所知识产权贯标试点工作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和谐楼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贯标试点工作组副组长张莉主持,组长傅小兰及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
首先,在解读《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的基础上,张莉说明了初步拟定的贯标试点工作中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心理所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知识产权工作手册框架等内容。工作组成员进行了认真研讨,明确了应结合《标准》的要求,形成职能部门任务分配表和具体工作内容,近期将重点做好心理所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诊断和心理所知识产权联络员队伍建设工作。
然后,工作组成员认真研讨了心理所知识产权工作方针和目标,以及贯标工作进度安排,形成了心理所知识产权十六字工作方针初稿,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
在会议研讨过程中,傅小兰强调了研究所贯标试点工作中的三个原则:一、可行原则,即应基于所情,确立工作近期目标,注重可行性;二、服务原则,即知识产权工作中应特别注重做好服务;三、实效原则,即制度建设应注重实效,只有科研人员觉得好,愿意配合和执行,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继2015年底贯标试点工作启动会(暨2015年知识产权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6年初贯标试点现场工作会后,本次会议的召开是对心理所知识产权贯标试点工作的重要推进。会后,工作组将按照《标准》的要求,按制定的工作计划完成好各项相关任务,有条不紊地推进研究所知识产权贯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