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及各类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5年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现就有关调剂事项通知如下:
允许各学院在未达到招生限额的情况下调剂部分生源,调剂生源必须达到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剂分数线,不能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跨地区调剂。
各学院应加强对调剂考生的职业背景、专业能力、工作业绩与报考领域相关度的考察,允许调剂专业能力较强,工作基础较好的考生,确保生源质量。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 调剂分数线 |
农业硕士 | 170 |
风景园林硕士 | 180 |
兽医硕士 | 176 |
工程硕士 | 192 |
各招生学院应要求调剂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并按照录取工作程序,对调剂考生的成绩和报考资格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并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