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若干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请各学院对照《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开放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地”。
示范基地各学校仅限推1项,开放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产学研平台自愿申报,请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74257790@qq.com(联系电话:027-597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