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初试分数线要求及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现公布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初试分数线要求,达到初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一、工程硕士初试分数线要求
1、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须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大于等于170分,并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30分。
②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大于等于200分,并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30分。
③GCT总分大于等于212分的,不设英语分数线。
2、对于2015年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①须获得学士学位,报考的是浙江省内其他高校的同类别、同领域。
②GCT总分大于等于170分,并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30分;GCT总分大于等于212分的,不设英语分数线。
二、初试成绩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达到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考生报考条件见附件1。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第二阶段考试。
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1、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16年1月8日、1月9日,9:00-16:00。
2、办理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子良楼A区200室。
3、资格审查所带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其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其中一份交研究生院,另一份在资格审查完毕后,交招生学院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2)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及12位验证码。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3)2015年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请下载《浙江工业大学接收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其中一份交研究生院,另一份交招生学院。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无须第一志愿学校研究生院盖章,高于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须到第一志愿学校研究生院盖章。
调剂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9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子良楼A区200室。请带上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时须交研究生院的材料清单封面见附件3,请考生装订成册。
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学院第二阶段考试时向学院递交《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浙江工业大学接收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调剂考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三、初试成绩合格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2015年工程硕士各招生领域第二阶段考试内容及考试方法见研招网https://www.yz.zjut.edu.cn/details.asp?tid=8&id=632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考生有其它问题,可咨询相关学院,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请详见附件4。
请点击: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基本条件
请点击: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接收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申请表
请点击: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封面
请点击: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学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