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硕士(MPA)复试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根据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二 、复试报到时间:20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8:40
文3栋二楼221课室
三、资格审查:
1、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已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两份、身份证和大学本科毕业证(若有学士学位证须附加)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由考生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及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复式条件:
初试成绩总分达120分以上,英语30分以上的考生。
五、复试内容:
1、第一阶段笔试(9:00~10:30)
2、第二阶段综合能力面试(上午10:40~12:00,下午14:00~5:00)。
六、 复式科目:《政治学》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分,综合能力面试占70分。
七、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将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附复试名单:
欧鉴文 林锦桔 陆泽林 伍嘉驹 焦广洋 彭建勋 刘安琪 林日星 江凯铭 莫雁
欧力明 潘丽丽 刘卉 王静 林江 乐嘉权 区嘉静 陆峰峰 史喜娟 郑小鑫
黄卉芊 陈逸圻 龙烨 李海 黄国权 叶波霞 张超 谢欢瑜 谭锦群 黄伟菲
区凯华 徐丽丽 赵明宇 张扬 唐劭杰 崔蓓 陈健焜
公共管理学院
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