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合格线予以公布。
表1.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合格线
专业类别 | 领域名称 | 合格分数线 |
工程硕士 | 非软件工程领域 | GCT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28分 |
软件工程领域 | 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不低于28分 | |
风景园林硕士 | 无 | GCT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28分 |
公共管理硕士 | 无 | 总分不低于125分,英语不低于35 分,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不低于70分 |
法律硕士 | 无 | 总分不低于160分,英语不低于35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10分 |
备注:非软件工程领域是指软件工程以外的其它20个招生领域
我校工程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复试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和面试(学院组织)两部分;公共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复试以面试为主,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相关学院确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相关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会陆续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本网站公布的信息。满足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于1月5日左右由考生本人在本网站下载打印第二阶段考试证或复试通知,并根据第二阶段考试证或复试通知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具体安排
1.工程硕士与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 (其中快题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具体为2016年1月10日上午8:30—下午14:30)
(2)考试地点:五山校区31号楼(其中快题设计安排在五山校区27号楼)
2.工程硕士与风景园林硕士(面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下午;
3.公共管理硕士与法律硕士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三、关于复试期间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考生需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可不提供此项)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或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
温馨提示: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符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四、关于复试录取工作
2015年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由联考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的权重综合计算。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当年规定分数者或面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关于调剂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跨校调剂录取,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调剂考生。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1.资格审查表(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