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精神,为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对2016年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按国家规定正常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类学业奖学金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享受全部学费减免。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减免在读期间的全部学费: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学校研究生各项管理规定,努力学习,按照要求完成规定学业。
2.享受研究生助学金(每年6000元)
(定向、委托培养、非脱产学习、有固定收入及人事档案未到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助学金)
二、学校设立专项“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和资助报考我校的优秀研究生读研期间的科研创新活动,(具体评定条件按研究生处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标准如下:
1.研究生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12000元
2.研究生二等优秀新生奖学金:7000元
3.研究生三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
三、学校优先从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中选择部分优秀毕业生留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具体办法和条件以当年学校人事处招聘计划为准。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减免其首年住宿费。
五、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复试期间来回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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