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云南昌大学学将以“培养学术新人、激励科研创新”为原则,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将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2万元/人。资助经费须用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等。
以下为《云南昌大学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设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
云南昌大学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设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学位[2013]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管理工作,促进获奖云南昌大学学在职研究生产出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评选原则
坚持以“培养学术新人、激励科研创新”为原则,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提升理论水平或实验创新能力。
优先支持有国家或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重大项目支撑的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申请者导师及所在学科有实力支撑博士研究生开展创新研究。
为避免重复资助,我校已立项培育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不参加推荐评选。
二、评选办法
1、根据《云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设置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申报,并进行初评,将初评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
2、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和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评选要求,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三、科研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获得者应制定详细、具体的研究计划,认真填写《云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研究计划简况表》。导师和学院应积极指导和督促学术新人奖获得者集中精力做好学术创新研究、专利申请、科研成果鉴定和成果报奖等工作。
2、获博士学术新人奖的博士研究生,在任务期内应完成以下科研工作:
(1)完成1篇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
(2)科研成果要求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文科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在CSSCI确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理工科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在SCI、EI检索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是第一作者的,研究生必须为第二作者)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④获省部级以上学术奖励1项以上(排名在前2位)。
3、博士学术新人奖获得者应在其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博士学位论文等科研成果中注明“获云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
4、对已批准的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获得者,如发现其科研成果有剽窃或作假等行为,撤销其所获奖励并予以通报,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经费管理
1、经费使用原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经费按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学校设立专项进行管理,资助经费必须用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资助额度:一次性资助获奖博士研究生2万元/人。在任务工作期内报销不得超过1万元,其余经费在完成计划任务后全部发放报销。
3、经费用途:主要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撰写高质量学位论文,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创新性科学研究的资料收集、研究成果发表或鉴定,适当补充实验材料等。
4、此专款不能报销以下款项:烟、酒、茶、糖、礼品和工艺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招待费;娱乐场所票据、税局代开发票;不得用于其他人员的差旅费;不得用于生活津贴、劳务酬金等。
5、经费报销流程:先由研究生院对相关票据进行审核,经研究生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校财务处进行经费报销。
五、其他
1、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和教育厅的要求,每位学术新人奖获得者必须在每年6月份前将本人的科研成果、成果报奖、经费使用情况、工作进展情况报研究生院,汇总后上报省学位办。
2、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和教育厅要求,申请人在毕业前必须撰写《云南省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总结报告》,并报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学位办。
3、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获得者毕业后,应及时将自己更新后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自己取得的重要学术和科研成果、承担的重要项目、获得的重要荣誉等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研究生院,以便学校和云南省学位办对该项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和检查。
六、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云南昌大学学研究生院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