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制度是中国特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校辅导员最早是在清华大学出现的。设置辅导员岗位的思路是:在教师和学生中建立一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以保证党对高校的领导。最初的辅导员由学生骨干和部分专职党团干部组成。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和招生制度改革,专职或兼职辅导员队伍逐渐取代了以学生骨干为主的辅导员队伍。辅导员制度伴随我国高等教育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征程。然而,在传统的学生工作中,我们却常常忽略在职研究生辅导员和本科生辅导员的区别,原因就在于二者同在辅导员系统之内,在经验方面可以互通有无。但是,这绝不是说两者只是称谓不同,没有实质意义的差别。恰恰相反,在职研究生辅导员和本科生辅导员是有明确区分的。
第一,“辅导”对象不同。顾名思义,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面对的是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群体的特点主要是:从思想上看,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人生观、价值观呈现多样化,思想相对成熟,但仍具较大的可塑性;从学习能力看,在职研究生学习自主性较强,思维活跃,专业性强,但容易忽视全面发展;从心理素质看,在职研究生的自我意识强,情感生活丰富,社会心理逐渐成熟,但情绪波动大,容易走向极端。本科生群体的特点主要是:从思想上看,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但是比较单纯,人生观、价值观比较单一,可塑性非常强;从学习能力看,本科生处于从高中时期的相对被动的学习状态向大学期间的主动学习状态过渡的阶段,但本科教育还是以基础教育为主,专业性虽然开始凸显但处于次要位置;从心理素质看,本科生社会化程度低,主体性意识相对在职研究生而言较弱,情绪波动较大,容易走向极端。可以说,本科生群体状态是在职研究生群体状态发展的初级阶段,二者有必然联系,也有质的不同。
第二,“辅导”方式不同。由于两大群体的不同特点,“辅导”方式也各有千秋。例如,研究生辅导员要充分尊重研究生的专业特点和主体意识,相信他们在大部分时间都能够妥善处理学习、科研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所以在工作方式上应该采用“指导”和“咨询”等模式,即在职研究生辅导员把握大方向,但将具体事务交由学生自行完成,使其具有较大的自主处理事情的权力;同时,接受学生的咨询,通过“商谈”的形式与学生一起解决问题。而本科生辅导员则要在教育、引导、管理与务之间寻找到较好的契合点,既要鼓励学生学会自学和自主生活,又要根据他们可塑性极强的特点,通过适当“辅导”的形式辅助其人格和价值观的形成。鉴于此,辅导员应对在职研究生和本科生区别对待,采用不同的“辅导”策略。
第三,“辅导”内容不同。对于辅导员而言,“辅导”工作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研究生属于“研究型”人才,辅导员应该重点在其学术风气的养成和科研精神的培育等方面多下功夫;在生活上,则以“指导”为主,相信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而对于本科生,辅导员则要在学习方法、学习内容等方面多加指导,甚至还要督促其“上自习”、“多看书”,以夯实基础;生活方面要多监督,多管理。例如进行政治学习,在职研究生的理论能力较强,基础扎实,社会阅历相对丰富,那么辅导员就可以通过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辅导”,帮助其不断丰富完善理论知识体系;而对于本科生而言,首先要对其进行理论上的讲解,厘清易混淆概念,纠正错误认识,然后适当讨论,并在讨论过程中进行积极的引导。
在职研究生辅导员与本科生辅导员在这三个方面的不同,昭示着两者的划分是有意义的。我们既不赞成辅导员以本科生的管理方式不加具体化就直接在在职研究生身上套用,也不赞成在职研究生辅导员以群体不同为由拒斥本科生的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