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至少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授予单位不得聘请申请人的导师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二个月以前,由答辩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修改的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费为10000元,在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经评阅不合格,不再举行论文答辩;
②论文经答辩未获通过;
③答辩虽获通过,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