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在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批时需提供下列几种成果中的一种:
1、获得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研究成果获厅(局)级以上正式鉴定;
3、或获授权专利1项以上(含1项);
4、或出版专著1部以上(含1部);
5、进入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过程。申请人学位论文所需的业绩、成果均须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6、所发表学术论文的作者署名顺序要求为前一、二名(列第二名的,第一名应是申请人的指导教师)。
四川大学在职科研成果小论文刊物发表要求:
1、提交已在国家正式发行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
2、独立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如共同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作者不能多于2人,不能少于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