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在学期间待遇的相关规定如何查询?
答:点击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右下方的研究生奖助办法文件,里面囊括了研究生在学期间所有奖助学金以及待遇的相关规定。
2、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奖助学金?
答:基本学制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研究生助研、助管、助教)、研究生资助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金)。
3、2014年之前入学的在校研究生在享受各奖助学金方面同新生有何不同?
答:自2014年9月起,我校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办法,覆盖面为基本学制内全体在校生,因此,二三年级研究生享受的奖助项目同新生是相同的,即所有《研究生奖助办法》中规定的奖助项目都可以申请。唯一不同在于,2014级新生学业奖学金的金额标准略有调整。
4、2014年之前入学的在校研究生自何时开始享受国家助学金?
答:2014年之前入学的在校研究生(基本学制内,不含延期毕业生)自2014年9月起开始发放国家助学金。
5、2014年以前入学的在研究生,一、二年级的国家助学金能补发吗?
答:不能,国家从2014年9月起拨付专款用于发放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9月起开始发放,因此,之前的国家助学金不能补发。
6、2014级新生和以往的研究生收费标准有什么不同吗?
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14级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具体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0.8万/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万/年,全日制博士1万/年。
7、2014级少数民族骨干生的收费政策和在学期间待遇同之前比有何变化?
答:2014级少数民族骨干须全额缴纳学费,但可与其他学生一样享受各种奖助学金。
2014年之前入学的少数民族骨干生仍无须缴纳学费,原每月233元的基本补助停发,改为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其它的奖助学金不享受。
8、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答:(1)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2万/人/年,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0.6万/人/年,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至学生校园银行卡账户,一年发放12个月。
(2)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 万元/人,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校园银行卡账户中。
(3)学业奖学金: 自2014级研究生起,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校园银行卡账户中;2014级以前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按照原办法执行(按月发放)。
9、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如何申请,津贴如何发放?
答:研究生院每年9月发布通知,组织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的申报工作,相关的岗位招聘信息会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上,并在一段时间内定期更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发放至设岗单位的指定报名邮箱申请参加其面试。
"助研"岗位津贴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发放12个月。"助管"岗位津贴为5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助教"岗位津贴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发放8个月。
津贴于上岗后次月发放至学生校园卡账户中。
10、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金和“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金如何申请和发放?
答: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金:在导师提供参会费用40%的前提下,由个人持会议邀请函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获批后,根据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提交相关发票到研究生院审核,至财务处报销结算后,报销款发放至学生校园卡账户中。学校提供资助金额不超过0.5万/人。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金:研究生院每年组织申报,由个人提出申请,获批后,资助经费按4:6的比例分两次拨付至学生校园卡账户中,其中申请通过后拨付经费的40%,分10个月发放,毕业前发完;结项验收后拨付经费的60%,一次性发放。资助金额为硕士生2万/人,博士生5万/人。
11、获得了学业奖学金,还能申请获得其它的奖助项目吗?
答:可以。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其它的奖助资助。
12、获得国家奖学金后,还能申请其它优秀奖学金吗?
答: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同时获得 “中央三台”奖、“星光”奖、“凤凰”奖等优秀奖学金。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13、申请境外校际交流项目,还能参评国家奖学金吗?
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4、办理休学还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吗?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吗?
答: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休学、保留学籍研究生,依据休学前在学期间的成绩或科研成果评定学业奖学金,但奖金需待其复学后发放。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具备当年参评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15、延期毕业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吗?
答: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区间为基本学制年限,即二年制发放2年,三年制发放3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6、港澳台生、留学生可申请的研究生奖助项目有哪些?
答: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国家政策性奖助项目外,我校其他的研究生奖助项目均可申请。
17、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部、中心、直属学院)负责研究生奖助项目具体实施的机构是什么?
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简称“基层奖助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生奖助项目的组织、评审及管理工作。各“基层奖助工作委员会”由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培养或学生工作的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
18、对各优秀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如何申诉?
答:对各优秀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培养单位(学部、中心、直属学院)基层奖助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基层奖助工作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培养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校级公示阶段向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19、出现何种情况会导致取消本年度获奖或受资助资格?
答:各研究生奖助项目发放一年内,受资助研究生有以下行为者,取消本年度受资助资格,并追回所得津贴: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受到校内处分;
(2)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3) 未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
(4) 无故未能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相关的培养环节,如课程考试、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
(5) 有损学校声誉或违反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行为;
(6) 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