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各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考场违规现象,国家为了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发布了最新的在职研究生考场守则,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去看一下具体的守则。
一、在职研究生应试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2.必须凭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在职研究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本考试管理所需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并对签字确认的考试报名信息承担法律责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在职研究生自负。
3.在职研究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身份证验证入场时间、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
4.在职研究生须凭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身份证验证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5.在职研究生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在职研究生姓名、考号等;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在职研究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场。
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在职研究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播放(或宣读) 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在职研究生应认真听取、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迟到在职研究生责任自负。
7.在职研究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正式答题前,必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或填涂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
9.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10.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1.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请示,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终了指令发出时,必须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齐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签过字的准考证作为在职研究生交卷的凭证,请妥善保存。在职研究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验收签字或不配合监考员工作,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13.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14.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在职研究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以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但必须保持冷静,不得在考场内与工作人员争吵,不得影响其他在职研究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违规处理告知书》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诉。在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15.考试期间在职研究生不准提前离场,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的在职研究生,须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治疗和等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二、 违规处理规则
在职研究生如有违规行为,考务管理部门将依据《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学位办[2002]34),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给予相应处理,并视情况通报在职研究生所在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在职研究生参加考试的。
大家看完上面的守则,一定要遵纪守法,大家是国家培养的人才,就算没有考上研究生,也不能违法,大家一定要记住守则,祝大家考研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