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在职研究生招生网,为您提供专业择校&备考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教育部: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06-07 14:07:04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经商财政部,现将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任务及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14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各招生单位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时,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应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籍学生,招生单位在招生录取中予以倾斜。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资格审查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各招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报考考生的政审工作。

  三、报名考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报名、考试等工作,按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要求进行。报考该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该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复试、调剂及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需求规划制订。各招生单位要认真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依照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数和民族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不得将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录取为骨干计划研究生,也不得将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为普通研究生。本单位合格生源不足的,可调剂录取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骨干计划的合格考生。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等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理工科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给予适当倾斜。招生计划数少于10人的,不得招收汉族考生。博士研究生录取向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对招生单位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区域分布和民族比例等,经我部审核后方可录取。

  五、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及监督管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民族等信息。拟录取名单要由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均要向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度管理机构备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的监督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招生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学制及收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各招生单位专业要求执行。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和基础培训学校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七、其他要求

  其他招生、录取和培养等有关工作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民〔2010〕11号)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单位进一步深入做好生源组织的宣传、咨询等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我部相关部门。

3秒在线预约报名

在职研究生、备考辅导、论文指导在线报名预约绿码通道

*
今日已有237人预约成功

刘同学 138****2860 刚刚成功报名

王同学 131****2015 刚刚成功报名

张同学 133****4652 刚刚成功报名

李同学 135****8607 刚刚成功报名

杨同学 132****5667 刚刚成功报名

岳同学 134****6652 刚刚成功报名

梁同学 157****2950 刚刚成功报名

刘同学 189****1015 刚刚成功报名

张同学 155****4678 刚刚成功报名

邹同学 139****2907 刚刚成功报名

董同学 138****2867 刚刚成功报名

周同学 136****3602 刚刚成功报名

在职研究生

相关文章推荐 HOT

教育部公布第二批“国优计划”试点高校名单,2024年起招生

教育部公布第二批“国优计划”试点高校名单,2024年起招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详情>>

2024-08-20
“学历认定”还有疑问?其实教育部政法司早就做出过解释!

“学历认定”还有疑问?其实教育部政法司早就做出过解释!

“什么是“全日制”教育形式?”,“国民教育学历、全日制教育学历、在职教育学历分别如何解释,它们具体包括哪些学历?”,“全脱产成人教育学历应划归哪类学历?”。其实中华人民共和......详情>>

2018-10-18
教育部:今后可能有一半学生拿不到毕业证!研究生录取将受影响!

教育部:今后可能有一半学生拿不到毕业证!研究生录取将受影响!

  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全面整顿本科教育教学秩序,严格过程管理。  教育部此次印发的《通知》,对振兴本科教育做出明确规定。  划重点:  ▲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认真查......详情>>

2018-09-13
教育部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六公开”、“六不准”,你知道吗?

教育部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六公开”、“六不准”,你知道吗?

【导读】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详情>>

2018-01-15
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

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

【导读】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详情>>

2017-09-28
  • 在职研究生招生
  • 在职研究生招生
  • 在职研究生网
Copyright 1994-2024 北京中知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职研究生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56911号-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