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序列的顶端,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对实现国家战略、支撑现代化强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在职研究生招生是研究生教育的第一环节,既与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紧密相关,又深刻影响着后续培养环节。
在职研究生教育中处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位置,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及考生关注热议的焦点。
近年来,我国在职研究生招生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提高在职研究生教育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职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改革,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肩负的使命相比,仍然存在明显差距。
目前,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并且呈现出以下几方面新动向:从招生计划管理来看,更加注重改进和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调整优化招生结构;更强调增强招生计划的主动性,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从2016年开始,已经实现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统一管理,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北京市一些高校已经开始招生计划弹性“增量—补偿”机制的探索。从选拔机制来看,更强调优化初试、强化复试,形成更加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考核选拔机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指出“要探索国家统一组织能力水平测试、培养单位自行组织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参考学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相结合的硕士研究生选拔方式”。未来的初试环节将更加重视基础共性能力的考核,复试环节则更加强调对于学生能力潜质、职业素养的考查。从考试形式内容来看,更强调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分类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内容,对于硕士研究生要逐步实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考试,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对于博士研究生则注重探索“申请—考核” 制试点与推广,强调对学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综合评价。
当前在职研究生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主要是现行制度不能有效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学术潜质和职业能力。随着新政的实施,这方面的担忧也会随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