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2017年九月的到来,浙江工业大学也将迎来新生报到。以下为新生入学注意事项,希提各位新生提前前做好准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浙江工业大学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希望大家能好好看。
一、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9月 17日一天。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早到也不迟到。
报到前须完成《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学习并完成在线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来校报到注册的,必须由本人凭有关证明材料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环境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各专业及MBA专业的新生报到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录取在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新生报到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和路288号)。
三、报到时需随带相关材料
1.有关证件和证书
每位新生须携带:①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硕士研究生新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同等学力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新生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明
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可以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时请注意检查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户口迁移证不准涂改。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环境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在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新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一律不办理户籍迁移。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文件)规定,入学报到时未申报户口迁移的新生,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再办理。
3.党(团)组织关系
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浙江省内考生的接收单位转至“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浙江省外考生的接收单位转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入学时将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
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介绍信抬头请写“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团组织档案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思想汇报等)随研究生人事档案转至所在学院。
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新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
4.照片
本人最近半身脱帽正面一寸照五张(同一底片)。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
2017级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可申请免修,免修条件为:参加CET-6考试,取得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入学以后根据学院相关通知,凭原始成绩单申请免修。
6.日常用品
日常用品自备。学校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床上用品销售点,供新生选择购买。学生也可自行采购。
7.缴费
需缴纳费用见附件2缴费须知。
四、宿舍安排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定向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五、奖助政策
我校完善了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与配套措施,确保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度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与收费政策实施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配套政策,评选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2个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按照国家每年下拨名额进行评选和奖励,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15000元,第二、三年为1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8000元,第二、三年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4.新生奖学金:用于一次性奖励当年度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通推免生)等,普通推免生的新生奖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
5.单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人。
6.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研究生。
7.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学校鼓励、支持、指导规定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通过助教、助研、助管而获得的酬金。
8.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入学。
六、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办理在入学报到前,相对更方便、快捷。到款时间快,一般当年即可到款,还款方便。浙江省生源的新生可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其他省份生源的新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行政部门(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七、绿色通道
浙江工业大学新生报到绿色通道,是针对我校录取新生中家庭困难学生而设立的。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凭家庭困难证明材料(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助学贷款到款后缴费,不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缴清学费。
办理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八、新生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等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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