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贵州大学为了加强高层次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学术创新,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水平。为做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定工作,特制订2018贵州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定暂行办法(不含专业学位)。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看一下。
博士、硕士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集中体现了培养对象的学术基础和创新能力。评定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一、 评定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 评定标准
1. 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论文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博士学位论文应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 论文材料详实,逻辑论证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 发表了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较高水平专著、或学术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等。
三、 评定办法和程序
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分贵州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和贵州省优秀学位论文两个层次。
1. 贵州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在答辩成绩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秀人数控制在本专业答辩人数的20%以内(学校每年将对答辩委员会评出的优秀论文进行抽查评审,对出现评审结果与优秀论文等级有较大差距的论文,研究生院将对答辩委员会通报批评),宁缺毋滥。学院(中心、所、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委员会产生的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查和筛选,最后按毕业答辩研究生人数的5%评定出学院(中心、所、部)当年的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每年评定一次。
2. 贵州省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由学院(中心、所、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结果、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鉴定成果等条件,从贵州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中按评定给定指标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向省学位委员会推荐贵州省优秀学位论文。省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每两年评定一次。
3. 校级、省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学院(中心、所、部)进行公示。
四、 奖励
1. 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学校对论文作者、导师进行表彰。
2. 省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省学位办对论文作者、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2018贵州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定暂行办法(不含专业学位)最新资讯,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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