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般情况下,在职研究生是没有奖学金的,不过,在职研究生奖金的发放是分岗位的,就比如说:教师特设岗位在职研究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在职研究生是有奖学金的,具体情况,可以查看下面的奖学金政策。
一、教师特设岗位在职研究生
1、发放标准:
“教师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教师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1896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收入水平高于18960元的,其高出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2、教师特设岗位在职研究生待遇及优惠政策:
三年聘任期间:①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老师享有同等待遇,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②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三年聘任期满后:①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②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③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注意: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二、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在职研究生
为解决国外汉语师资短缺问题,我部于2004年启动实施了“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选派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赴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工作。
1、发放标准:根据赴任国别,志愿者享受每人每月800或10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2、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在职研究生待遇及优惠政策:
派出前为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高校或转回家庭所在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一年内落实了就业岗位的,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向原就读高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对于派出前已经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所在高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
注意:毕业生到海外志愿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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