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中师范大学在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年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定于6月15日(星期五)召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于6月6日(星期三)前完成学位授予各项工作。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安排,确定分会召开时间,并通知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分会召开时间,自行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各项工作安排。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分会工作安排(格式见附件),由分会主席签章后于3月15日(星期四)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位办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wb@mail.ccnu.edu.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单位预答辩工作实施细则,妥善做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2.做好学位论文评阅,加强学院层面的学位论文盲评工作。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学位办抽查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3.各培养单位在答辩前自行组织好复制比检测工作。检测和结果处理办法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结果认定处理办法》。
4.各培养单位于6月7日(星期四)前将表决票、建议授予名册、决议、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材料报送学位办,具体要求及报送格式另行通知。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详见《2018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6.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需交国家图书馆等部门馆藏。另外,为了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经作者签字授权后,统一提交“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在网络上发表。如需延期发表,应在学位论文的版权使用授权书上注明年限;如不宜发表,经作者申请、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请论文作者及时登陆两平台了解论文发布、版权与稿酬支付等相关情况。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