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权重计算而成。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在复试前公布。一般初试成绩可占总成绩的50%至 70%,复试成绩占 50%至 30%(专业目录有明确说明除外)。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依据总成绩名次确定。
3、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院系在 3 月 26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经审批后应及时上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享受初试成绩加分以及其他特殊政策的考生,其相关情况应在公布
的名单中予以注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可在 4 月上旬登录院系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的“硕士招生”栏目内的“录取公示”页面进行查询。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经院系公示后,由相应的人事部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北京大学拟定于 6 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6、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程序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