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对外经贸在职研究生复试程序:
2018 年 3 月 21~25 日,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和二代身份证件等。
2018 年 3 月 22~25 日,体检。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进行。
2018 年 3 月 21~25 日,分专业复试。工商管理、会计和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方案另行发布,单独组织。
(2)2018年对外经贸在职研究生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具体差额比例依生源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而定。如复试考生达不到拟招生人数的,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仍实行差额复试,拟招生人数将动态调整。
(3)2018年对外经贸在职研究生复试的内容和考核方式:
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大学成绩、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成果)、综合能力(社会实践情况、人文素养、沟通能力、协作精神、礼仪和举止)、培养潜质、体检。
复试基本方式:一般为笔试结合面试(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确定),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复试中笔试、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的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语言类专业的听力考核方式由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自行设计。
复试必须量化,严禁使用“及格”、“不及格”等作评判。为保证面试的有效性,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采用统一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15 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低于 5 人(其中专业课教师不少于 3 人,其中秘书 1 名,外语听说考核教师 1 人)(由各学院根据情况确定),考生的作答情况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学院需对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妥存备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通过特定提问等工作来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如有权重,按权重计算),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可根据需要组织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并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二次复试结果另行排序(一次复试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进行差额录取。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要除以 5 转化为百分制,300 分的要除以 3 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复试成绩原则上占最后总成绩的 30%。初试、复试的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原则上按 7:3 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总成绩,并排名次,根据招生计划差额录取。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复试各部分的权重作适当调整,但复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不得低于 30%。
如一个考生初试成绩为 380 分(满分 500 分),复试成绩为 85 分(已转为百分制),则最后的加权总成绩为 380÷5×70%+85×30%=78.7。有调剂生源时,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先进行一志愿考生的差额录取,然后进行调剂生源的差额录取,坚持双差额原则。
(6)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按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对外经贸在职研究生复试办法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