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学院审核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在验证2-7项申请材料原件的同时,在相应复印件的首页右上角签名,在《资格审查表》中学院审核栏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填写《南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2,简称《汇总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审查后,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含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1-7,其中2-7项提供复印件(原件暂存各单位备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文件)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抽查:学位办按比例抽取各单位审查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时如有需要将抽查申请材料原件或相关原始材料。抽查后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南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